→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联盟动态系列 -> 中国乡村治理的历史嬗变与现代转型(图)

都赢农业科技:赵传慧 13383867283

中国乡村治理的历史嬗变与现代转型(图)

编者:赵传慧    发布时间:2016/6/9 17:10:00     loading...

[正文]

作者:王曙光

本文是根据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王曙光在2014年4月16日应北京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之邀所作的讲座录音稿整理而成。王曙光老师是中国农村金融问题、反贫困问题研究领域的权威学者之一。作为中国农村研究领域青壮派和实干派学者的代表,王教授躬身实践,经常赴农村基层调研,掌握了大量一手资料。王教授勤于笔耕,深入研究,近年来围绕着农村金融问题和反贫困问题撰写了二十余本专著、百余篇论文。


一、引言:研究路径的拓宽:农村金融到乡村治理

今天非常开心受北京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邀请,过来跟大家就乡村治理问题做一个简单的交流。刚才主持人说,今天参加讲座的同学有一部分要到农村基层和西部工作,要去做村官,我感到很高兴。选择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和西部工作,是北京大学支持农村发展、支持西部经济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我认为这可能也是同学们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才能、为国家做贡献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大家不要小瞧村官,李克强总理就是在村官的基础上一步步干起来的,他在凤阳当过村官,在最基层的岗位上工作了很长时间,积累了大量的农村工作经验,所以今天他才能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和城镇化的伟大实践。习总书记也是村官干起来的,从村支书干起,从最艰苦的基层干起,了解草根,了解农村,所以他在把握中国农村城镇化和发展大局方面才有底气。保不齐听我讲座的同学当中,就有可能出现一位总理或总书记,那我就了不得了。期待在座的各位中能出现一批非常优秀、能够为中国未来农村经济发展和国家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公务员。

今天我讲的题目是乡村治理问题。十几年前,我开始把主要精力放在对中国农村的研究上,当然主要是关于农村金融领域的研究。当初我做农村金融研究主要碰到两个问题,一个是我需要做大量的田野调查,要获得第一手资料,而不是依赖文献来开展研究,单纯依赖文献就很难培养我们的问题意识和对现实的敏感性。第二个问题就是学科建设问题,在北京大学,农村金融这个学科基本上是零起步。十几年前,我跟我的学生们——现在这些学生有的成为老师了,有的成为地方官员或农村金融从业者——在这个学科做了一些奠基性的工作。现在农村金融学科有了本科和研究生课程体系,有了全国第一部教材,连续七年出版年度研究报告,应该说初具规模,在北京大学这个学科就算建起来了。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我发现农村金融发展实际上并不是一个单纯的金融问题,影响农村金融发展质量的因素,往往不是金融因素,而是乡村治理问题。我这几年到乡村走,我更加强烈地感受到,乡村治理才是我们解决农村问题的根本所在,农村金融是工具、是途径、是机制,农村金融发展的前提应该是完善的、良好的、有效率的乡村治理结构,这是我做了十年的农村金融调查之后得到这么一个结论。所以我近几年以来,研究方向慢慢地在发生变化,我更多地关注中国贫困问题、中国乡村治理问题、中国乡村的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合作社发展、关注农村的公共品供给的问题,乃至于更深层次的农村社会结构的问题。我从单纯的金融学层面慢慢开始深入到社会学、政治学、法学领域,来进行综合性的社会科学的研究。

今天跟大家报告这样五个题目。第一,探讨乡村建设中青年知识分子的使命与担当的问题。第二个问题,梳理一下中国传统乡村治理的理念与实践,也就是要回顾中国近三千年以来的乡村治理问题。第三,探讨中国近代以来乡村治理的变化以及遇到的困境,尤其是最近150年以来我们在乡村治理方面遭遇的困境。第四,探讨乡村治理跟农村金融发展的关系问题,我们结合农村金融发展,看看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在什么地方。第五,就未来中国乡村治理提出若干的展望和建议。

二、乡村建设:我们的使命与担当

北京大学有乡村建设研究和实践的悠久的历史传统。我在经济学院开了一门课程,叫《合作经济学概论》,在第一堂课我就讲到北京大学的历史传统。就农民合作社这个领域而言,北京大学应该说是中国合作社思想传播和实践的最早基地之一:中国高校第一门合作经济课程是在北京大学开的,当时北京大学还叫京师大学堂,也就是说,在1912年之前,北京大学就有关于合作理论这方面的课程,当时的课程名叫《产业组合》。中国公认的第一个合作社是1919年在北京大学建立的北大消费公社,中国第一个合作制的银行是北京大学学生建立的北大学生储蓄银行,时间也是在五四运动前后。也就是说,大概一个世纪之前,我们的前辈们其实在北京大学就在关心合作社的问题。

中国乡村建设一批先驱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北京大学的著名学者。

乡村建设理论主要倡导者和乡村建设的主要实践者之一梁漱溟先生(1893—1988),他是北京大学哲学系的教授,后来辞职到山东和重庆等地搞乡村建设实践,并在乡村建设理论上有很高造诣。梁先生是民国以来对中国乡村建设最有影响的一个人。

另外还有一位,陈翰笙先生(1897-2004),27岁就成为当时北京大学最年轻的教授。他是在上个世纪30年代做乡村研究的,是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的创始人。陈翰笙先生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研究中国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以第一手的农村调查材料论证中国农村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性质。他是对田野调查最为关注的学者之一,他领导的无锡、保定等地的农民调查,是非常权威非常珍贵的历史文献,在海内外有很高的知名度。

第三位是杨开道先生(1899—1981),曾任燕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兼系主任、法学院院长。1928年组织燕大社会学系学生到清河镇调查,并于1930年在清河镇建立实验区,同年组织发起成立中国社会学社。他写了很多农村社会学方面的著作,包括《农村社会学》(1929)、《新村建设》(1930)、《社会学研究法》(1930)、《农场管理学》(1933)、《农业教育》(1934)、《农村问题》(1937)、《中国乡约制度》(1937)、《农村社会》(1948)等。杨开道先生与杨开慧是远房堂兄妹。他的乡村社会学研究在当时影响很大。

第四位是于树德先生(1894-1982),他1921年从日本学成归国在北京大学执教,和李大钊同志是挚友。于树德是我国合作社思想的早期主要传播者之一,对合作社的理论颇有研究,发表了许多论著,著有《我国古代之农荒预防策——常平仓、义仓和社仓》、《信用合作社经营论》、《合作社之理论与经营》、《消费合作社之理论与实际》、《合作讲义》等。1926年毛泽东任第六届广东农民运动讲习所所长期间,开设的“农民合作概论”一课,就是于树德讲授的。于树德先生是我国近代信用合作运动的先驱者之一。1923年,他受聘于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担任合作指导员,在河北香河县利用救灾总会的赈灾款,首次建立了德国雷发巽式的农村信用社。

最后一位前辈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1910-2005),是我国当代社会学中最主要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乡土中国》等著作,对我国乡村研究意义深远。费孝通先生特别倡导乡村调查,强调“真知亦自足底功夫” 一生“行行重行行”,做了大量的田野调查,并对中国乡村建设和城镇化提出了很多真知灼见。费孝通先生名气大,我就不多做介绍。

以上这个并不完善的名单,囊括了中国二三十年代以来最主要的做农村研究与乡村建设实践的一批先贤。我为什么把名单拉出来呢?就是想激励在座的各位,更多地关心中国的农村发展,关心中国最基层的农民。我认为关心他们,不光对于他们有好处,对于我们也有好处。农民发展了,整个中国就发展了,农民不发展,我们的国家就不可能发展,这是毫无疑问的。而且各位将来到基层工作,了解农民,了解农村,就是为你的成功之路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我大概一个月之前刚刚在北大做了一个公开讲座《中国的贫困与反贫困》,在这个讲座当中我说了一个数据,截止2013年底,中国尚有8200万人的贫困人口。标准是什么呢?标准是每天1.25美元的收入,这是联合国的最新贫困标准。8200万贫困人口,相当于五个澳大利亚总人口,我们现在的担子很重,骄傲不起来。

在中国的乡村建设当中,尤其是最近一百年以来,知识精英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他们在乡村启蒙、社会结构调整、农村教育以及改变农村面貌上,应该说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他们身上的这种社会担当的意识、这种历史使命感,是中国传统知识分子身上非常非常重要的精神气质。中国人以前把知识分子叫做“士”,《论语》讲“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一个知识分子就要有那种宏大的气象,要有坚忍不拔的品格,任重而道远,要为整个国家和民族奋斗,这是中国传统“士”的精神。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的发达,当代知识分子中的“士”的精神正在逐渐式微,这个现象值得大家反思。

北京大学中文系一位钱理群教授前几年写了一篇文章,他讲现在的大学生已经由原来的知识分子这种定位蜕变成“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这帮人受过非常好的教育,他们的利己主义非常“精致”,为自己计划得很精细。钱老说,这是一种不好的现象,说明现在年轻的知识分子的社会担当意识、社会责任意识、那种社会精英的责任感在下降,我们正在往下走,而不是往上走。钱老的批评非常切中要害,也指出了当代青年知识分子中这种精神萎缩带来的消极后果。我相信在座的诸位不是这样的,在座的各位既然选择了到基层锻炼,到基层工作,到中国最艰苦的地方去帮助地方发展,相信都有很强的家国天下意识。而这种意识是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核心的东西,杜甫有一句诗,“致君尧舜上,更使风俗淳”,一个知识分子的最大理想不就是“致君尧舜”,希望天下出现尧舜时代那样的治世,同时通过知识分子的作为,使得天下“风俗淳厚”,社会变得更加和谐。范仲淹也说过“先忧后乐”的名言,我觉得这些都是我们的榜样。我这个讲座也希望从“士”的精神的呼吁出发,来引导大家更多的关心农村。

怎么关心农村呢?是不是发几句牢骚就可以了?我们对中国农村问题的认识要非常全面、非常深入才行,切忌表面,切忌肤浅,切忌情绪化。我认为要做一个严谨的乡村建设实践者和研究者,应该从三方面着手。

第一步是要开展比较深入的田野调查。田野工作是我们理解农村的开始。你只有到了村这个层次,你才真正知道农民需要什么,农民在想什么,才知道农村什么样子。我一直强调,不要仅仅从文献出发来研究农村问题,而是要从田野出发研究问题,这样我们看问题就不是隔靴搔痒,而是切中要害。

第二步,田野调查之后要有一个理论升华。诸位,你们到乡下去锻炼,到中国的基层去调研,你看问题之深入,我相信是跟那些没受过理论训练的人完全不一样的。所以为什么国家把你们派到下面去锻炼,就是你们有更强的问题意识,有更高的理论提炼的能力,你知道农村问题出在什么地方。所以我们除了调查之外,我们还要锻炼自己的理论抽象能力。

第三步,根据这个理论的抽象来提出相应的建设性意见,即探讨怎么来解决问题。比如你调查中国合作社问题、农村金融问题、土地改革问题,你要理出一个系列的政策框架出来。到这一步,大概才能完成乡村研究与实践的三步曲。

三、中国传统乡村治理的理念与实践

下面,我们探讨一下中国传统乡村治理的理念与实践。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什么样子呢?我曾经说过,中国现在面临两大转型,一个转型就是由传统的计划性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这是第一个转型。另外一个更深层的转型,恐怕没有更多的人了解,就是由传统的乡土社会向一个现代社会转型。这个转型,最近十年以来进展非常迅猛,乃至于把中国原有社会结构打得七零八碎,新的社会结构正在重构。

传统乡土社会有这么五个特点。

第一,熟人社会。中国依靠熟人来维系乡土社会的秩序,大家彼此熟悉,世代生活在一个比较封闭的社区里面,大家的信息非常透明,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

第二,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差序格局社会,这个概念是费孝通教授提出来的,就是每个乡土社会中的成员都是以自我为核心,按照跟自己的亲疏远近慢慢的往外推,来形成一个差序的格局,从而确定一个交往和信任的次序。就像一个石子投入湖中所形成的涟漪,越往外越是浅,越往外越是缺乏信任。这与西方的契约社会是不同的。

第三,中国传统乡土社会是一个由乡村精英治理的社会,由他们承担起治理乡土社会的重任。这些乡村精英,有些是乡村的知识分子,有些是有经济地位和德望的乡绅,有些是一个家族内的长老,这些人负责治理传统乡土社会。

第四,传统乡土社会的治理是“皇权不下县”。在中国的传统乡村中,实际上正规治理是很少的,我们老说“皇权不下县”,什么概念呢?中国古代的皇权一般到县为止,乡和村几乎没有皇权的存在。乡和村靠什么呢?中国以前有“三权”,其中皇权是在县以上存在;第二个是族权,宗族社会的权力;第三个是绅权,就是乡绅的权力。绅就是乡村精英,那帮乡下知识分子担当了乡村治理的重任。乡和村这两个级别,基本上是没有皇权的直接干预的,由族权和绅权来负责治理。宋代王安石熙宁变法以来希望加强在乡村的正规治理,一直到民国时期恢复保甲制,最后的效果都非常糟糕,其中原因在于中国乡土社会的传统是“皇权不下县”,需要乡村精英的非正规治理。

第五,宗族与宗法制度。这是维系传统社会秩序和伦理的主要机制,下面再细讲。

由中国乡土社会这五个特点造就了中国传统乡土社会当中乡村治理的五大理念:

第一,是以宗法制度作为乡村社会治理与救济的基本制度。宗法制度是一套维系乡村社会和谐的主要制度,靠家族和宗族维系。如果宗族内部出现问题怎么办呢?比如宗族内一个家庭出现意外灾害从而丧失生活来源,怎么办?也靠整个宗族的内部机制来实现社会救济。我们下面会具体谈到,中国古代的社会保障,不是依赖商业保险,而主要靠宗族制来保障,保障农村人口的生存和发展,实现救荒、救灾、社会救济的目的。

第二,以文化伦理教化为乡村治理的基础。中国古代十分讲究伦理,文化教化非常重要,所以《周易》里面就讲,“教以人文,以化成天下”。我们今天讲的“人文”、“文化”就是从《周易》来的,以前没有文化这个词。在传统的乡村治理当中,主要靠思想教化,来维系传统的伦理道德体系。谁做教化呢?就是乡村知识分子,那帮有知识的人来承担教化任务。当然,从广义上来说,乡村的各种祠堂崇拜仪式、各种节庆仪式、祭祀仪式以及婚丧嫁娶等民俗仪式等,都是进行伦理教化的工具和途径。

第三,以乡土社会内部激励与约束作为治理工具。乡土社会当中怎么来惩罚一个人呢?不是靠法律,不是给他判刑,而是靠乡土社会内部的奖惩机制。因为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最高境界是孔子所说的“无讼”,就是不要动用法律。那么, 矛盾怎么解决?矛盾就靠乡土社会自身的机制去调解,比如说“口碑”,农民村落互相之间的闲言碎语,邻里之间对一个人和一个家族的议论,这种机制,非常管用,虽然是软约束,但是力量很强大。一个人犯了错误之后,哪怕一点小错误,保证一小时之内就在墙根底下晒太阳的老太太之间传播开了,这些老太太一赶集,就立刻传播到另外一个村子,甚至整个乡都知道了。而且更要命的是,有些负面的评价是世代相传,一百年一个家族前犯的错误或发生的龌龊事,一百年后还在遭受“GOSSIP”,这种惩罚机制或者农村的习惯法(COMMON LAW)非常厉害,很管用,根本用不着法律。

第四,以儒家乡土精英和底层人民的结合作为维系手段。中国以前的知识精英们,实际上他们的生命弹性非常大。以前乡土社会中的读书人,早上还在耕地呢,晚上就登上宫殿与皇帝谈论国家大事,“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个社会地位的变动和调整是西方传统社会难以想象的。但是这些知识分子退休之后怎么办呢?我们知道贺知章写过“少小离家老大回”,为什么“老大回”了呢?因为贺知章退休之后回到乡村,又回归自己出生的那个地方,而不是在长安养老,他就很有可能成为那个村子中最有威望、最有知识、最有见地的一位乡土精英和长老。这是中国古代非常重要的一个特征。但我相信,我在北大退休之后,我回不到我那个小村子了,为什么呢?因为那个促使乡村精英回归乡村的机制已经不存在了。像贺知章这样,在朝廷做很大官,后来又回到他的村子,地位就不一样了,他是见过世面的人,他能够把外面的东西教给这个村子的人,他就是一个长老,他就是一个有权威的、能够判断人对错的道义审判者和执行者,就是可以执行“准法律”裁定的这么一个人。但是现代的乡村精英没了,读书好的孩子走出乡村,就再也回归不了了,而且就是乡下的有知识的年轻人也在往外跑。现在你在乡下找到一个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年轻人的概率都极小,为什么呢?因为这些人都跑了,而且恐怕再也不回来了,这是很麻烦的事,对现代乡村治理是一个致命的影响。

第五,以乡规民约作为乡村治理的法治基础。中国古代传统的乡村治理不是靠法律,而是靠乡规民约,靠这种介于正规的法律和不成文的民俗之间的乡规民约。乡规民约是基于乡村的伦理习惯和民俗传统而制定的一整套乡土行为规则,这套行为规则有规劝族人和乡里向善的意思,也涉及对族人和乡里的救济的制度,但是乡规民约也带有某种强制性(尽管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也有一定的惩罚机制,有时候这种惩罚还非常厉害,我下面会细讲。

中国古代传统乡村治理的实践历史非常悠久,积累了大量的经验,这些经验以往我们都是简单地当做封建糟粕而加以批判,但是以现代的眼光来看,传统乡土社会的治理当中还有一些很值得汲取的精华,要批判吸收,而不是一味地否定。我主要提出八个方面来跟大家探讨:

1、族谱。族谱是联结乡谊与族裔的纽带,是传统宗族社会的核心纽带。一个家族的族谱,往往完整地记载一个家族的数千年的源流脉络,一代代辗转流传下来,把整个家族维系到一起,即使这个家族在地理意义上已经四分五裂,但是经由族谱这个纽带,还是可以牢固地粘结到一起。十几年前我回到胶东老家,我爷爷拿给我一本非常厚的《王氏族谱》,精确记录了大概自1368年到现在的我们这一族人的发展历程。而且让我非常惊讶的是,这个族谱是用电子表格做成的现代版的族谱,我看了以后非常有感觉,也非常敬佩族人的毅力。我翻到这个族谱的最后几页发现,我的名字赫然放在里面,估计是我们这个家族几百年以来没有中过进士什么的,出了个京师大学堂的人,就写进去了。我看了以后,知道这个家族绵延不断,顽强地生存,知道历代前辈中的贤能者的事迹,而这个家族的团结与生命力就体现在这个厚本子里。族谱是古代乡村治理非常重要的以点,一个人进没进谱,是事关重大的事,一个优秀的人不但进谱,而且里头还有几句话来旌表他的事迹。族谱还有惩罚的功能。怎么惩罚呢?如果一个人品行不端,就会被逐出族谱,这个比蹲十年监牢还厉害。在乡土社会中,族谱就是一个激励和约束的机制,跟法律差不多,对人的最大惩罚在乡下就是不让他进族谱,永久被逐出族谱,这个人尽管肉体上还存在,但是从历史的角度来讲,他已经不存在了,也没必要存在了,因为这个人品行不端,只会给家族带来各种各样的麻烦和不好的名声。

2、祠堂。祠堂是解决家族纠纷主要的机制。乡土社会出现家族内部或村庄内部的纠纷,不是靠到县太爷那个地方去,而主要是靠祠堂。我有一个同班同学,福建安溪县人,安溪是出铁观音的地方,我这个同学很厉害,兄弟四个人,其中三个考进北大,一个到人民大学。有一次突然跟学校请假,干什么呢?要参加他们这个宗族的省亲大会,估计世界各地的族人都要回来祭祀,很隆重,学校特批准假。一个家族的人进祠堂,拜先祖,那个仪式表面上看是祭祀祖先,其实是凝聚后人,是维系这个家族的认同感。现在一些地方的祠堂开始恢复,这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值得关注的现象。

3、义庄。义庄是传统乡土社会中进行社会保障和救济的一种机制。历史上,范仲淹建立的范氏义庄很有名。范仲淹小时候家境贫寒,读书时以米粥果腹还吃不饱,因此他显达之后就特别关注平民和社会底层人民的福祉,义庄就是建立一个在家族内实施社会救济的机制。在范氏义庄内,凡是范氏族人,可以领口粮、领衣料、领婚姻费、领丧葬费、领科举费、设义学(请本族有功名的人教育本族子弟并给教授者束修)、借住义庄房屋、为急用钱或贫穷者借贷(要到时偿还,若不能归还,也不扣其月米,以保证他的基本生活)。因此在范氏义庄内,衣食住等基本生活需要都可以满足,婚丧嫁娶的经费也由义庄承担,范仲淹可以说为家族成员(范围非常大)构建了一个衣食无忧的“初级共产主义小社会”,这也是我国古代大同思想的一种小小的尝试。自从宋皇祜元年(1049)范仲淹首创范氏义庄以来,义庄这种以家族为纽带的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障组织就在江南开始发展起来,其后江苏金坛县张氏、新淦郭氏、莆田陈氏都相继设义庄。到明代义庄增加,安徽、广东、广西、陕西、直隶都有设立义庄记载。至清代,设义庄者激剧增多,民国时期,义庄也在不断发展。要研究中国的乡土社会的治理和宗族内的救济机制,不能不研究义庄。

4、义田。义田也是一种传统宗族社会中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障机制。我们这个家族假如有两千亩地,其中五十亩作为义田保留下来。义庄内一般都有义田的设置。义田留下来给那些一旦发生问题(比如说火灾、病患等等)宗族成员。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保险机制。我们现在的保险都是商业保险,我国古代没有商业保险,靠什么呢?就是靠义田这种宗族内的机制,这是一种多人帮一人的制度,是一种互助保险。当一个家庭摆脱贫困了,再把这块田让出来给更加贫困或发生问题的家庭,这样轮流使用下去。

5、社仓。社仓也是一种社会保障机制,比较有名的南宋的朱熹创立的崇宁社仓。朱熹创建的义仓受到了皇帝的关注,但是义仓这个东西并不是纯粹慈善救济和无偿捐助,义仓实际上是一种带有公益性质和家族救济性质的借贷机制。义仓一般是春季放款,用粮食来放款,秋冬季还款,所以朱熹创的这个东西实际上是公益性的小额贷款。几年前我写过一篇文章,研究王安石的青苗法。我在这个文章当中提到,王安石在大概一千年前(1068年)就提出来完整一套小额信贷制度,其中的很多机制如市场化的利率水平、信用评估制度、五户联保制度等,都很先进,比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尤努斯教授整整早将近一千年。但是我们知道,王安石的青苗法设计的小额信贷机制,是一种官方小额信贷,是由政府推行的,后来变法失败了,整个青苗法被废除了。又过了将近一百年的时间,朱熹批评王安石,他说王安石这个青苗法初衷非常好,可是有个大问题,就是由政府推行的小额信贷机制往往风险很大,官员往往靠摊派(即所谓抑配)来发放贷款,村民往往发生赖帐,现在我们经济学上的术语叫“道德风险”。朱熹把王安石失败的原因分析得很清楚。朱熹想,我能不能办一个民间自动发起的、以宗族社会和乡土社会内部的互相制约为基础的、以家族的乡谊作为纽带的这么一种小额信贷呢?这个思路非常好,他把官方小额信贷变成一种以家族为纽带的小额信贷,利用了乡土社会的惩罚机制,这就是义仓,我们也叫社仓。社仓一般没有专门的仓库而在祠堂庙宇储藏粮食,粮食的来源是劝捐或募捐,存丰补欠。一般春放秋收,利息为十分之二。孝宗乾道四年(1168年),建宁府(治今福建建瓯)大饥。当时在崇安(今武夷山)开耀乡的朱熹,同乡绅刘如愚向知府借常平米600石赈贷饥民。贷米在冬天归还,收息20%,小歉利息减半,大饥全免。计划待息米相当于原本10倍时不再收息,每石只收耗米3升。后来归还了政府的常平米,至淳熙八年(1181年)已积有社仓米3100石。这一年朱熹将《社仓事目》上奏,孝宗“颁其法于四方”,予以推广。以后的物流仓储业把朱熹作为开山鼻祖,把它供起来了,叫“紫阳仓祖”。朱熹开创的义仓,我认为既是具有小额信贷性质的机制,但更重要的,它是有社会保障功能的。义仓的利息蛮高的,年利率20%,相当于大概月息两分,比现在农信社的利息高很多,但是对于贫民而言,这个利率比高利贷低多了,可以接受。

6、乡约。刚才我讲到乡规民约,简称乡约,是农村非正规制度的制度化、乡土伦理的成型化。中国古代乡约太多了,直到现在,乡规民约在很多乡村也是非常流行的。宋代有一个非常有名的《吕氏乡约》,是由“蓝田四吕”(即吕大忠、吕大钧、吕大临、吕大防)倡导制定的,这四个兄弟于北宋神宗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制定了这个乡约,对一千年来的中国乡村治理模式影响甚大。“乡约”既是一个农村社区(一个乡或者一个村)的居民互相劝勉、共同认同的一套伦理规则,也是一套完整的社会保障与社会救济制度,显示出我国古代的乡村自治的一种雏形。“乡约”的实施,是首先推举年高德劭者为“约正”(即主要的负责人):“约正一人或二人,众推正直不阿者为之。专主平决赏罚当否”,另外每月选一人为“直月”(即具体的赏罚执行人),实施劝勉赏罚。“乡约”以定期聚会形式,敦促乡邻向善除恶:“每月一聚,具食;每季一聚,具酒食”。在聚会的时候实施赏罚:“同约之人各自省察,互相规戒。小则密规之,大则众戒之,不听则会集之日,直月告于约正,约正以义理诲谕之,谢过请改则书于籍以俟,其争辩不服与终不能改者,听其出约”。这些“乡约”看起来似乎是一些没有约束力的伦理条款,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它的实际约束力其实是非常强大的,如果被“出约”,后果就很严重,这个人在乡间就很难生存,这个家族的名声也就完了。吕氏四兄弟在乡间很有文化,很有威望,倡导高尚的品德,倡导族群之内的扶危济困,他们订的《吕氏乡约》,包含四项,即“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患难相恤”当中包括对于水火、盗贼、疾病、死丧、孤弱、诬枉以及贫乏这七个方面的救济,实际上是民间的社会救济制度。“乡约”实际上并不简单的是道德教化,它是中国传统宗族社会一个具有自治功能、社会保障功能、社会救济功能的制度设计,能够保证一个宗族和谐、延续和稳定。

7、义学。义学是与跟官学相区分的、以公益为目的的一种乡村教育目的,尤其是支持那些贫困家庭的子弟上学。有义庄必有义田,有义田必有义学,这是中国古代漫长的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如此稳固的主要原因之一。

8、讲学:讲学的传统是中国古代乡土知识分子与平民百姓互相结合的重要之举,通过这种机制,乡土社会中的知识精英与普通的没有受过教育的农民达成了很好的沟通,这种沟通对于移风易俗、对于推行教化、对于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都是非常重要的。明代的泰州学派在平民讲学方面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在历史上也非常有影响力。明朝泰州学派以王艮(心斋)为代表,一批乡土知识分子到农村讲学,为劳动人民传播思想,在平民中开展启蒙运动,在当时影响很大。王艮是王阳明的学生,文化水平并不高,他认为“百姓日用即道”,主张用愚夫愚妇都能听懂的语言来解释圣贤之学,这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革命性的意义。这些人深入民间讲学,且都在人格上具有勇猛无羁的品质,如徐樾、颜钧、罗汝芳、何心隐等。这帮知识分子志不在当官,志不在成为大学者,而在于教化平民。泰州学派知识分子的乡村讲学实践,实际上对于民国时期的梁漱溟先生这帮人影响非常大。

通过以上八个方面的简单梳理,我们看到,中国传统乡村治理是一套非常有效的自治性的、内生性的、伦理本位的治理模式,它不太靠正规的法律制度,不太靠外在的官方组织,而是靠内生性的宗族社会机制和伦理教化机制。它是自治的,不需要别人来强迫它,我们今天讲的村民自治达不到这个程度,自治是自我和谐,自我治理,是乡土社会内生的东西,我们现在大部分靠外力来治理,成本很高,效果反而不见得好。

四、中国乡村治理的现代嬗变与困境

近代以来,尤其是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乡村治理发生了非常剧烈的、深刻的变化。清末,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几乎崩溃,西方列强侵入之后,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1905年,废科举,建立现代学校,1912年京师大学堂改名为北京大学,现代大学教育开始普及。同时,商品经济的发展、城乡的隔离、外国资本的侵入,导致农村凋敝,农村没有人去治理,因而处于涣散的状态,很多知识分子为此忧心如焚,大声疾呼。民国时期,内生性的乡村治理崩溃了,国民政府在此情形下怎么办呢,就又启动了保甲制,后来发现保甲制还是起不到振兴农村的作用。

就在这个时代,梁漱溟先生、晏阳初先生等人,开始了乡村建设的实践。这帮人搞乡村建设就是为了挽救凋敝的乡村,其中梁漱溟先生提倡村治,要村民自治,晏阳初先生主要从教化入手,搞平民教育,但是仍然不能挽救民国时期乡村逐渐凋敝的现实。民国乡村治理的现代转型应该说是基本失败的,国家政权试图把自己的力量放到乡村去,将正规制度向村里渗透,也不成功。

新中国建立之后,由于共产党的高度政治动员能力,对农民实施了空前绝后的动员,导致1949年一直到1978年,中国实现了两千年以来没有实现的东西,就是动员了中国最基层的农民,使他们的国家意识空前觉醒,集体意识空前觉醒。从来没有一个时代的农民像毛泽东时代的农民一样有那么强的、空前的国家意识,农民干劲空前高涨,合作意识增强,他们参与了国家建设,开始了合作化运动和人民公社运动,尽管在50年代后期国家在某种程度上忽略了农民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过于急速地要推动中国的农村公社化。但是国家动员能力的增强,反过来也瓦解了中国两千多年以来固有的乡土社会的治理机制,这个瓦解实际上导致了在1978年之后,当国家政治动员能力弱了,国家制度渗透程度低了之后,我们发现农村又出现了大量的乡村治理的真空地带。

我在《合作经济学概论》这门课上也在研究这个问题。合作化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之中,大概从1958年到1978年这20年当中,那个时候乡村的公共品由谁来提供呢?都是由人民公社、由村集体提供。无论是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各方面,与民国时期相比都有非常大的变化。人们认为毛泽东治理的时期是中国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最有效的时期,在全世界同样水平的发展中国家当中,中国显然是全世界乡村医疗的样板,那时候婴儿死亡率大幅度降低,中国人均寿命从1949年的30多岁到毛泽东去世的时候已经上升到将近70岁。当时的赤脚医生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遍布整个中国农村,改善了中国农民的健康状况,其实也为1978年之后中国的改革开放积累了非常健康强大的人力资本,这里面还有农村教育的巨大作用。我们小时候的教育是不花钱的,但是1980年代之后发生变化了,义务教育搞不起来,为什么呢?因为乡村集体的教育体制在改革开放之后崩溃了,农村教育问题变得非常突出,失学率开始猛增。还有当时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都是非常成功的,我们现在的农村农田水利设施基本上还是用毛泽东时代搞的那些基础设施,改革开放后由于乡村集体经济崩溃,这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长期得不到更新改善。1978年之后人民公社逐步解体,毛泽东建立的这套乡村治理体系就崩溃了。崩溃之后乡村治理面临一个双重的消解,就是一方面内生性的、乡土社会的治理体系也没有了,另一方面嵌入式的、依靠国家能力的乡村治理也没有了,所以变成“双重消解”,乡村治理才出现大量的真空。

当前我国乡村治理方面面临着极大的困境,公共品的供给者不是人民公社了,其供给模式必须要发生深刻的变化。比如说乡村道路由谁修?医疗、健康、卫生、防疫、教育、垃圾处理等,由谁来承担?这些年以来农村出现的局部衰败的现象(不排除有些地方新农村建设很成功),根源在于公共品供给的缺失,农村健康、教育、文化、农业基础设施等方面公共品的供给,长期处于不足状态。同时可以看到,村民自治组织也在不断涣散,村民选举有些地方非常不规范,形同虚设,乡土文化正在大面积的消失,以前乡土社会的伦理道德体系、文化体系,包括它的宗族、祠堂、宗教、节庆体系,都在迅速的消亡过程中。同时,由于大规模的农村人口流动和剧烈的城市化进程,乡村精英不断流失,有知识的人都跑了,到农村找一个初中以上文化的壮年人,都找不到了,为什么呢?因为全村人都是“619938部队”,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乡村治理面临的困难十分之大,大到了可能关系到中国未来的长治久安。

五、乡村治理与农村金融发展

刚才讲了这么多,我们可以发现,农村金融发展的前提应该是有效的乡村治理。金融的基础是信用,是诚信,没有诚信就会出现大量不得不良贷款。农村金融的基础是乡土社会当中的信任机制。为什么中国的民间金融发达呢?因为他们是中国乡土社会信任体系的一种自然而然的延续和表现,因此它的生命力极强,政府砍也砍不掉,今天砍掉了,明天“春风吹又生”。像孙悟空的头一样,砍掉一个长出一个,没办法。在中国合作金融的开展也非常之多,比如说农民资金互助、社区发展基金等等,都充分利用了中国原来乡土社会的机制。农民之间由于长时间的交流,由于祖祖辈辈生活在一起产生的信任,因此在村里互相借贷,风险几乎很小,这是中国农民合作金融的基础。三月份农业部在南京开会,我也发表了这个观点,中国在大面积的农村,尤其是县以下,我认为不应该发展更多的正规商业银行,而是应该发展新型合作金融组织,包括社会发展基金、资金互助社等等合作金融组织。因为在乡土社会当中,约束机制非常自然,成本很低,不用法律,也不用抵押品,而是靠信任,靠熟人社会的相互监督,靠闲言碎语的互相约束。

我们都知道有位经济学家在山西建立了一个小额贷款机构,不良贷款率很低,如何达到这个效果呢?主要依靠当地的乡土社会信任体系和约束机制。到过年了,小额贷款公司就把今年及时还款的乡亲们的名字,用一张红纸在大年初一左右贴在墙上,而把那些不及时还款的农民的名字贴在另一面墙上。一到过年,外地打工的年轻精英们都回来了,一看隔壁老张家没有还钱,打工回来的老张家儿子脸面就过不去,第二天赶紧还钱。因为你如果不还钱,人们会猜想可能是家里“流动性不足”,出现“通货紧缩”的情况,没钱了,那你娶媳妇儿就有困难,压力就很大。这是利用了乡土社会的特点。

我认为现在乡土社会这种机制正在丧失。我们现在农村人口流动十分剧烈,农村金融机构今天发给一个农民小额贷款,明天早上就发现他家里门上锁了,他拿着钱到广州了,他把贷款作为“创业基金”了,有可能一辈子再也见不到他了。这种情况是很多见的。现在小额贷款的主要风险来自于乡土社会崩塌之后带来的信用风险,因此,我认为乡村治理失效本身有可能导致更大的金融风险,而农村治理的有效取决于乡村治理的有效性。这里的重点不是农村金融本身的风险控制,而是乡村治理问题。农村小额信贷机制都是利用乡土社会的信任关系。比如孟加拉乡村银行(格莱珉银行)的主要方法就是小组会议制度和小组联保制度,农民们互相提供信用,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这套机制在乡土社会中比任何抵押都有效。

六、中国未来的多元化乡村治理:展望与建议

最后我讲讲对于未来中国乡村治理的展望跟建议。我认为将来的中国乡村治理,一定是建立在乡土社会传统治理理念基础上的、基于乡土社会内生性特点的、并有机融合现代农村治理结构的一套“多元化乡村治理模式”。具体说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村民自治的民主化转型。这里我要说说四川村民议事会制度的试验。2012年我们在四川平武以及成都周边的蒲江等县做了一些调查,发现那里推行的村民议事会制度非常有趣。我觉得这个试验非常之好,应该是解决未来乡村治理问题的重要思路之一。村民议事会的实施,是首先在村民当中民主选举那些有名望的村民、有知识的村民作为村民代表,称之为村民议事会的议员。这个人既可能是小学教师,也有可能是退休的公务员,也有可能是做生意做得非常好的乡村企业家,也有可能是合作社的负责人,也有可能是没有任何职位但品德高尚值得信赖的村民,平均每30户选一个村民议事会议员,来参与这个村的乡村重大事件的讨论与决议。讨论完之后,执行层面怎么去实施呢?村民议事会的决议,要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就是村长去执行。我调查了很多村的村委会主任,你们愿意搞这个制度吗,你们不怕权力被削弱吗?他们一致的回答是:我们太愿意了,以前我们自己拍板,自己做决策,村民不承认,就去告,去上访,哪怕修一条50米的路,五年也修不起来,总有人反对。现在所有的重大决策都是由村民议事会来讨论,共同投票,投票通过之后,村主任无条件执行,村主任只不过是执行了村民的意志而已,因此有公信力。如果哪个村民有什么不同意见,你可以找代表你(也是你选出来的)议员去反映,甚至你可以提议通过合理的程序罢免你们的议员。这个机制很好,解决了村委会的尴尬局面,也提高了村民自治的民主性。我觉得村民议事会相当于全国人大,它是在做决策、做立法的工作,村主任的负担减轻了,他只是执行,村民的意志由村主任来执行,他相当于总理。中国的乡村治理一定要实现自治组织的民主化,就是由人民来投票,而不是自上而下来决策。

第二,要加强中国农村合作组织的地位,以提升农村的组织化程度,提升农民的民主意识。我经常讲,合作社是农民学习民主的大学校,只有通过合作社,农民才知道怎么沟通、怎么在理事会和社员大会上提出意见、怎么通过用手投票的方式来互相制约和监督,农民才会知道如何讨价还价、知道如何在集体决策中妥协、知道如何跟对方谈判,这是民主的精髓。动不动拿着锄头来解决问题,那是永远也解决不了问题的,拿锄头出去打架不用学习,但是谈判需要学习,民主需要学习。因此,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培养农民民主意识的最大法宝,2007年我国的农民合作社法通过之后,对我国的村庄治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第三,宗族组织的再度复兴和村规民约的实践。我们还要看到,最近几年,中国乡村当中宗族社会的力量在复兴,村规民约正在受到更多的重视,家族体系也正在发挥作用。当然,这种宗族组织的复兴,不可能简单复制以前传统社会的整套伦理观念和实施机制,但是其乡土社会的治理精髓,应该继承,并且要扬弃其中不合理的部分,并结合当代农村社会的特点进行创新。宗族组织的兴起如果弄不好,会对乡村治理有效性起到相反的消极作用;但是如果利用得好,会起到好作用。

第四,宗教信仰组织的崛起及其影响。我们需要注意到,在有些乡村,宗教信仰组织也在迅猛崛起。因为村民治理的真空地带,一定会有一种力量去填补的,要么是宗族力量,要么是能人政治,要么就是宗教信仰组织。在我国农村,为什么近年来有那么多寺庙、那么多基督教堂、那么多清真寺盖起来了呢?因为需要填补乡村治理的真空,要来填补我国农村的心灵与信仰的真空。这些宗教信仰组织,大部分都是对村民的心灵世界、伦理观念、社会行为起到很到的引导作用的,政府应该很好地加以规范和扶持,而不是采取相反的政策。因为从深层次来说,这是乡村自发产生的、内生于最基层人民的一种组织,要因势利导,把这些组织引导到有利于乡村治理、有利于乡村教化和社会和谐的道路上去。

以上这些力量,都要成为中国未来多元化乡村治理中合理的有机的组成部分,都要重视而不能压制,因为他们都是内生的,都是自己长出来的,政府只能慢慢去梳理,慢慢去引导,让它逐步走向规范。所以我相信,中国未来的乡村治理应该是多元化的,应该是诸多乡村内生力量的整合,政府应当在农村复兴方面,更多地给予支持和扶助。在座的各位,作为年轻的大学生,作为即将到农村工作的知识分子,我们也有这个责任去发挥我们的力量,在推动合作社发展方面、在加强村民教育方面、在知识传播和伦理教化方面,为未来乡村治理做出我们的贡献。

转自公众号:中国好青年

——————

关键词:    乡村治理    粮食银行

河南都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管委 会创业中心。

赵传慧 13383837283

扫二维码加我微信

本文共1页: 第1页

中国粮食银行联盟 都赢粮食银行 热点聚焦
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强调,要继续坚定不移的推进粮食银行建设
  • 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强调,要继续坚定不移的推进粮食银行建设
  • 多次应邀到全国农民合作运营发展高峰论坛讲座
  • 都赢粮食银行平台(系统)
  • 国务院汪洋副总理批示
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强调,要继续坚定不移的推进粮食银行建设
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强调,安徽在粮食银行建设中的探索很有意义...[详细]


都赢农业科技:赵传慧 13383867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