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中国现状和未来的很多人都在询问一个社会问题:中国新工人的未来何在。为什么全社会都在询问这个问题?因为,如果中国近3亿新工人没有未来,中国就没有未来;因为,中国的未来关乎世界的未来。这里所说的新工人,指工作和生活在城市,而户籍在农村的劳动者。
中国新工人的现状
这是一个数量庞大的群体:2014年全国打工者的人数为27395万人。这是一个做出了巨大贡献的群体:在这近3亿打工者中,8400万人从事着制造业,我们穿的、用的都是他们制造的;6000万人从事建筑业,我们住的房子、走的公路铁路都是他们建设的;2000万人从事家政工作,她们照顾着别人的孩子、别人的老人,却见不到自己的孩子。这是一个付出了巨大代价的群体:全国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全国农村流动儿童达3600万,在农村的他们见不到父母,在城市的他们难以享受到公平的教育权利。
我接触这个群体是从在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皮村工作开始的,那是2008年。村子里聚居着上万的工友,大家居住条件很差,却每天没日没夜地操劳着。
当被问及:“如果在城市待不下去怎么办?”65%的人回答:“回老家!”
当被问及:“对未来有什么打算?”只有9%的人回答“回老家”,有53%的人回答“继续在城市打拼”。
打工者在城市的生存状况到底如何?打工者认为城市待不下去可以回老家,如果真的是这样,当初还会出来吗?老家是将来想回就回得去的吗?通过调查了解,一幅“拼图”展现出了中国新工人的并不乐观的现状:待不下的城市、回不去的农村、迷失在城乡之间。
1、待不下的城市
打工者在城市打工,但是他们的工作很不稳定,而且很多人没有社会保障,根据我的调研数据,打工者平均一到两年换一次工作,根据2014年国家统计局的数字,只有16.7%的人有养老保险,只有26.2%人有工伤保险;打工者在城市生活,但是他们在城市买不起房子,一部分人支出了自己全部的积蓄、甚至借钱在老家的镇上买了房子,或者在村里盖起了房子,但是,那是一个回不去的“家”,因为必须在城市打工才能维持生活;打工者结婚了并且有了子女,但是他们的子女很多不能在城市的公立学校入学,因而被留在老家由祖父母抚养照顾,有一些干脆长年学习和生活在寄宿学校里;那些有幸可以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孩子们在城市被称为“流动儿童”,从名称上看就好像他们要重复父母的命运。
2、回不去的农村
农业是人类的生命线,农村和大地是生命的根,如果没有了农业和农村的健康发展,任何城市的发展建设都是无根的、虚幻的繁华。但是,今天,中国的农村大地却是被我们抛弃的地方。
农业收入非常微薄,在我的实地调查中,收入最高的一户河南农民靠农业的收入只占打工收入的一半;而收入最低的一户四川农民由于受灾,收入只占打工收入的2%;
农业生态系统在瓦解,比如,在四川过去维持生态循环的“生猪-红薯-玉米”的种养系统濒临崩溃;
基层组织作用缺失,我了解到的湖北的一个村子,村委会的成员基本上由地痞流氓组成,欠了赌债靠集资来偿还,如果不交钱,就给掐电。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打工者不是现在回到家乡,而只想着老了以后回去,那么老了以后可能就更无家可归了。
3、迷失在城乡之间
打工只是为了养家糊口。调查结果显示,被问及“为什么打工?”时,大多数工友的回答是:为了养家糊口。当我们的思想仅仅停留在自己可以养家糊口这个层次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只要使劲干、拼命干,命运就会改变,也许不会想到其他人和社会对改变每个人命运的关系。
更具体点儿说,其实无法维护自身谋生和发展的最基本的权益。如果多数人是这样,那么可能到头来个人的愿望什么都实现不了,大家都很难养家糊口,因为大家的利益没有人去争取。
4、打工者的“过客心态”
“过客心态”是打工群体迷失的最显著的特征。打工者生活在南方的工厂宿舍和北方的打工者聚居区,生活条件都非常差。但是,因为大家都认为打工生活只是暂时的,所以就可以将就和忍受。在生活中的“过客心态”,会让他们不去争取很多的现实需求,比如,对居住权、对居住条件和环境、对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权的要求。在工作中的“过客心态”,会让他们不去争取工人应得的权力。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过客心态”让打工群体没有任何抗争的动力和谈判的合力。
事实上,从居住地的稳定性来说,打工者倾向于在一个地方落脚的趋势是明显的。我在北京皮村的调查就发现,在皮村居住了5年以上的工友并不在少数,很多在深圳和广州打工的工友也已经在那里“暂住”十多年,甚至二十多年了。打工者的“过客心态”看似是一种无奈选择,其实却正是资本霸权的胜利,资本本来就是“过客”,它的目标永远指向最廉价的劳动力,而打工者的“过客心态”完全符合资本的逻辑,迎合和支持了资本的扩张和逃离。
新工人未来的可能性
新工人的未来在哪里?或者,新工人子女会有比父母好一些的未来吗?我看到了两种可能性:一个是未来更加糟糕;一个是风云莫测。
新工人的未来,一是取决于新工人自身的思想和努力,一是取决于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环境。我在调查中曾遇到过很多故事。
一个工友苏浩民,他属于典型的“打工为了谋生”的类型,并且在自己的努力下,去年在湖北老家盖起了三层楼房(一共花了30多万,自己存款20万花光,又借了10多万)。
另一个工友王海军,是一个爱思考的青年。当然,为了生存,海军工作非常努力,而且贷款在苏州打工地买了一个小公寓(首付14万,贷款14万,每月还款1600元)。
后来,我同时见到了浩民和海军,两个人都说后悔了,浩民说:“盖了房子也回不去,现在就后悔了,但是想卖也没人会买。”
海军说:“房子面积不够子女就地入学的要求,妈妈最近又身体不好,回老家才能照顾,每月要还贷就被工作牢牢套住,实在后悔。”浩民和海军都属于技术工人,是打工者中收入稍高的,状况也是极不乐观。
所以说,当教育公平不能实现,当盖房子只是为了资本牟利而不是为了生活,无论打工者个体如何努力,都无法改变命运。
很多打工者辛辛苦苦打工,期望可以改变子女的命运。实际上流动儿童的情况很不乐观,小升初无法在城市入学就开始沦为留守儿童,不想留守的很多就早早辍学,再加上很多孩子在缺少关爱和学习乐趣的情况下,很早就失去了学习的动力。
如果我们想要有出路,首先需要知道什么不是出路。
第一,如果身为工人,却认为只有成为老板才有出路,那么就没有出路。这是因为,首先,老板一定是少数,甚至是极少数;其次,在这样的逻辑下,不仅不会去争取做工人的应得权益,甚至会认同老板对工人的剥夺。
第二,自谋职业表面上的确自由了很多,但是,从劳动时间上看,很多时候是比在工厂工作更加严重的自我剥夺。
第三,当所有打工者打工的目的只是为了“养家糊口”的时候,可能大家都过不上好日子。
第四,当所有人都抱着“过客心态”的时候,我们不仅不拥有现在,也没有未来。
现在来看,改善打工者的现状和未来,有两个现实的可能性:
一个在企业内部,通过集体谈判协调劳资关系,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另一个在企业外部,创造合作型的劳动关系,为普通劳动者谋求一条集体发展的道路。
而无论选择什么样的道路,前提是,我们要知道“我们是谁”和“我们要做什么样的人”。“知道自己是谁”决定着个体的选择,而“做什么样的人”不仅决定了个体的命运,也决定着社会的命运。
如果打工者认同自己是“农民工”,就接受了自己被“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命运,如果争取做“新工人”,就成为了主动争取自身和群体权益的一员。
中国的命运和世界的命运紧密相连,在美国和欧洲危机四伏的今天,世界甚至把希望寄托在中国身上。中国的政治中有着为人民服务的历史遗产,也有着各种历史遗留的包袱。历史已经过去,让我们直面现实,认真反思,共同努力。
(来源:社会科学报|作者:吕途)
——————
相关链接
如何打破“待不下的城市、回不去的农村”困境
(来源:探索与争鸣|作者:丁开杰)
理论和实践表明,精英流动给社会变迁创造了可能。然而,因为精英流动受阻,我国传统城镇化道路陷入困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出现了大规模的流动人口。2014年国家卫计委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显示,到2013年末,全国流动人口的总量为2.45亿,超过总人口的1/6。据预测,到2050年我国流动人口规模估计可达3.5亿人左右。流动人口既是社会经济的建设者和奉献者,也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理应得到主体性的人格尊重和地位保障,这就要求他们能够真正融入到城市中去,与本地居民交融共处、利益共享、责任共担。但是在传统的“政府主导型”、“土地财政型”、“片面发展型”的城镇化道路下,我国城镇化建设呈现低水平、高耗能、粗放型的特征,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内涵、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弊端,导致大规模“城乡两栖”的流动人口出现,他们尚未实现向市民身份的转变,是一种“不完全的城镇化”。这不仅无法产生城镇化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而且还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动“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将人口的城镇化作为核心和重点。从社会变迁的角度看,这种城镇化就是人口尤其是精英群体实现社会流动的过程。
理论和实践表明,精英流动给社会变迁创造了可能。然而,因为精英流动受阻,我国传统城镇化道路陷入困境。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提出“人的城镇化”,其关键任务是形成良性合理的人口流动机制,尤其是良性的精英群体流动机制,以实现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我们亟需从法律与政策层面采取举措,努力构建有利于精英顺畅流动的制度环境。
精英流动给社会变迁创造了可能
“精英”这个词最早在17世纪时的西方用来表示特别优秀的物品,后来才逐渐扩展到指称优秀的社会群体。因此,精英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精英是指人口中从年龄、技术、信息、知识等方面都具有优势的人群,而狭义的精英是指少数统治者。本文中所指的“精英”是广义的概念,包括多维度的精英。比如,从领域角度看,精英可以分为政治精英、经济精英、文化精英、技术精英等;从城乡角度看,精英可以分为城市精英和农村精英。当然,无论哪种维度,精英都是从资源占有角度具有比较优势地位的群体。
在政治意义上最早使用“精英”概念的学者是意大利的帕累托。他认为,精英是指“每个人类活动领域中能力最强的人”。显然,他将精英概念普遍化了。按照帕累托提出的精英循环理论,精英与底层群众之间存在循环,从而推动了社会周而复始的变迁。精英循环理论强调了精英流动的重要性和客观存在。一般而言,精英的流动有两种模式。一种模式是精英与精英间的流动,强调个体精英之间的循环;一种模式是社会底层群众和精英层间的流动,强调的是阶层性流动。不管是精英的内部流动还是外部流动,都会存在准入和淘汰的问题,因此,精英循环给社会变迁创造了可能。而要想维持社会的均衡,就必须保证在精英和大众之间能够进行正常社会流动,也就是要有正常良性的流动机制,使高素质者能够进入上层而低素质者能够被淘汰出精英集团。
什么是“社会流动”呢?按照美国社会学家索罗金的定义,“社会流动”是个体或社会客体从一个社会地位向另一社会地位的任何转变。这种转变包括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的流动等两种最基本的形式。在水平方向上的流动通常是个体或社会客体的居住位置在空间上的变化,例如表现为人口从农村向城市流动,从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流动。而垂直方向的流动则体现为社会阶层地位的变化,表现为从低收入群体转变为高收入群体、从农民群体转变为工商管理者群体等。社会流动的结果是使社会结构趋于一种新的平衡,这种平衡的形成增强了社会结构对外部环境的适应能力。社会流动的关键是社会流动渠道的畅通程度,如果在体制机制上存在阻碍人口合理正常进行社会流动的因素,产生社会排斥,就会隐藏社会矛盾甚至激发社会矛盾,最终导致社会失序。
精英流动不畅是我国城镇化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
人口流动是城镇化、工业化、产业升级和区域发展的必要条件和必经途径。在流动中实现精英移民,也是中国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产业升级和降低流动的社会成本的战略选择。在过去30多年的城镇化过程中,我国已有大规模的剩余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转移。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7395万人。这些转移人口以青壮年为主,其中,16~20岁占3.5%,21~30岁占30.2%,31~40岁占22.8%,41~50岁占26.4%,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此外,向城市转移的人口受教育程度在流出地处于中上水平,其中,高中及以上农民工就占了23.8%。无论是从年龄、知识,还是从能力角度看,农民工群体都可以说是集中了来自农村的精英。人口流动不仅仅是空间上的水平流动,也包括了社会地位上的垂直流动。农村精英进城务工提高了收入,反哺了家庭,也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向上社会流动。有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已经首次超过家庭经营纯收入,人均达到4025元。但是正如文章开篇指出的,这些进城务工的农民并没有能够平等享有城市福利,全面融入城市,而是在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受到制度性的排斥,他们在垂直方向上的社会流动受阻。
从精英流动的角度看,现有大规模的农村精英流动是典型的单向度流动,仅仅表现为精英从农村向城市的流动。这种单向度的流动不仅不通畅,更严重的是它导致乡村优势劳动力与精英群体流失,成为乡村诸多问题的根源所在,阻碍了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首先,这种流动表现为大量农村青壮年进城,却把子女和老人留在农村,形成大量留守人口,不少村庄沦为空壳村。有数据显示,中国留守人员总数超过了1.5亿。精英人才外流造成农村人力资源结构失衡,弱化了农村全面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村庄出现凋敝现象。
其次,这种流动表现为候鸟式的流动,他们并没有在进城后融入城市、留在城市,而是一定周期地在城市和农村间流动,尤其是在春节前后形成独特的春运现象,给社会管理带来很大压力。
此外,这种流动是区域不平衡的,主要是根据经济竞争因素进行流动,从西往东、从内地向沿海流动的多,结果造成沿海地区的城市人口过度集聚。
导致我国农村精英单向度流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经济因素、文化因素、制度因素和心理因素。从制度上看,主要是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制度,教育资源和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的教育不公,劳动就业制度特别是城乡分割而非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干部人事制度特别是行业、领域准入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等等,限制了进城农村精英获得机会、资源和实现融合所需权利的渠道,从而对流动人口形成社会排斥,阻碍了精英的双向甚至多向流动。
一方面,我国城市劳动力市场存在二元结构,人为地将城乡劳动力市场割裂开来,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遭到社会排斥。城乡劳动力长期以来被实行差别地位和差别待遇,集中体现在就业机会的不平等、社会保障待遇的不平等上。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2014年全国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6.2%、医疗保险17.6%、养老保险16.7%、失业保险10.5%、生育保险7.8%、住房公积金5.5%。显而易见,我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覆盖面是很低的。这既阻碍了城乡劳动力的对流,也不利于劳动力在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和不同单位之间的流动。
另一方面,在快速的城镇化过程中,进城的农村精英无法享有均等的公共服务,其子女在上学、就医上无法与城市人平等地享有公共服务,存在上学难、就业难问题。这使得社会排斥现象出现代际间的“遗传”,产生了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再就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均衡、不一致、不衔接,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此外,我国土地流转制度的不健全,包括土地补偿机制的不合理,阻碍了农村精英的流动,也阻碍了城市精英下乡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或积极参与小城镇建设,还不利于进城务工人员回乡创业。
精英的顺畅流动是实现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关键
精英是多层次的,包括城乡层次、区域层次、阶层层次、领域层次,不同层次的精英可能面临不同类型的排斥,从而阻碍了他们的合理流动。比如,进城务工致富的农民,成为了经济精英,却面临政治上的排斥,他们缺乏政治参与和表达诉求的权利,从而难以有效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精英流动的关键是要符合城乡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需要。推进新型城镇化,既不能把农民都往大城市赶,也不能光让其上楼却没有就业。只有精英实现双向或多向的流动,才能给社会带来活力,打破目前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陷入的“呆不下的城市、回不去的农村”困境。
从流动方向上看,我们可以把精英在城乡间的流动分为五类:第一类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从乡村向城市流动;第二类是城市精英参与乡村发展;第三类是农村子弟通过教育实现“跳农门”;第四类是农民工回乡创业;第五类是精英在不同区域间的流动。针对这五种不同类型的精英流动,应该有不同类型的政策支持和制度改进,以实现多层次精英的相互转化和支持。其中,最为重要的政策支持和制度改进包括如下内容:
第一,要在“以人为本”的人口管理理念指导下对流动人口政策进行调整,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大力推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逐步清理和废止对流动人口带有歧视性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实现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公平对待,打破社会排斥在代际间的恶性循环,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
第二,要出台更多涉农贷款政策,推行普惠金融,增加农民工创业的融资渠道。在新型城镇化下,农村精英向城市的流动不再局限在异地,而是异地和就地就近流动的结合。这意味着农村精英的流动方向发生了实质性变化,不再仅仅局限在从乡村向城市的流动,也不再是“半城市化”的流动,而是完全融入城市或返乡城镇化。当前,很多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缺乏资金,很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亟需推行普惠金融政策,帮助农民工返乡创业。
第三,要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利用乡村生态优势,再造农民的乡村认知,培育热爱乡村、保护乡村和守望乡村的新时代的“乡土情结”,在留住现有农村精英的同时,吸引农村精英回流,重构农村精英群体。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建设农村,促进中国农村的长足稳定发展。新世纪以来,进城务工的农村经济精英回流,他们利用其物质上的成功所塑造的个人魅力以及丰富的社会资本,掌控村庄公共权力,继而发展成为了政治精英,也就是“能人治村”。这种异向的精英回流在一定范围内出现了贿选拉票甚至黑社会化等负面现象。有鉴于此,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一方面必须坚持贯彻执行《村民自治法》,发挥村规民约,加强村民的监督,培育公民参与的政治文化,克服回流经济精英掌控村庄公共权力的消极影响;另一方面,要发挥乡贤理事会等新乡贤文化载体的作用,吸引“跳农门”的农村精英回乡参与建设,对农村进行反哺,推动乡村复兴。
第四,要进一步提高内陆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的对外开放程度,引导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继续向内陆转移,促使流动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缓解沿海地区人口过度集聚的压力。新型城镇化建设不仅要求农村精英合理地流入城市,在城市中融合进去,能“留得下、融得进、可发展”,也要求农村精英有动力回到乡村,带着资本、信息、技术等,促进乡村复兴。因此,应该坚持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学生回乡就业,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就近就地城镇化,促进城乡资源的均衡配置。同时,也要有政策支持和发展空间,欢迎和鼓励工商资本下乡,引导城市精英有序地进入乡村参与开发和发展,比如进行农村土地流转、农村产业发展、农村环境整治、农村土地规划等,使精英尤其是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技术精英在小城镇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
关键词:
本文地址:http://www.ebdoing.cn/NewsShow.aspx?ID=506 复制本页地址